关于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0-11-27 14:59:08  发布人:8000000799  浏览量:657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由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整合相关高校及医疗系统人才队伍课程资源,面向全国高校心理咨询教师和辅导员开展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为保障我校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标

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教师和辅导员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实战能力,强化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对有抑郁症、家庭纠纷等问题的学生要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强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干预办法,有效防范化解危机事件发生。

二、学习对象

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全体专职辅导员及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三、学习时间

本次培训学习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

四、学习方式

通过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www.ausc.edu.cn)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学员,既可在电脑端参加学习,也可下载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注:11月28日统一开班,请于11月27日完成学员注册

 

五、学习任务

培训学习分为直播课程、录播课程、主题研讨、心得撰写四个环节。

(一)直播课程

参训学员在“我的学习-直播课程”按时参加直播活动。直播具体安排请以平台通知为准。

(二)录播课程

培训课程已统一分配到“我的学习-录播课程”中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训学员须完成不少于8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

(三)主题研讨

1.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学校的组织下可围绕“如何做好疫情期间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何提高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重点难点”等主题,在“我的学习-主题研讨”开展网上集中研讨。

序号

时间

内容

负责人

1

11月29日-12月6日

各学院自行组织研讨

学办主任

2

12月4日(暂定)

心理案例研讨活动

孙俊丽

要求:

   (1) 每人至少发帖2条;

(2) 研讨结束负责人提交相关的材料,例如现在线上研讨活动的带有PPT背景和参与人员的截图、讨论区讨论的截图和链接等。
 
2. 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互动社区”已开通相关论坛版块,参训学员可在“我的学习-项目论坛”与全国范围内的学员进行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四)心得撰写

培训后期,参训学员可结合学习所得与岗位工作实际,我的学习-心得撰写”提交一篇心理工作案例,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促进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也为其他学员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经验参考。

撰写要求:思想性和实操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不少于1500字。
 

六、考核认证

(一)考核要求

1.直播课程225分钟,5学时,权重20%;

2.录播课程360分钟,计8学时,权重50%;

3.主题研讨发言至少2条,权重10%;

4.心得撰写1篇,权重20%。

(二)认证形式

培训结束后,完成各项考核要求且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参训学员可在“教学服务-电子证书”一栏中打印“学时证明”,作为本次培训的证明纳入相关档案。
 

七、管理服务

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咨询本校负责本次培训的学校

2.咨询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

1)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客服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11-9908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3)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
 

八、附件

      附件1:学员操作手册(电脑端)

      附件2:学员操作手册(手机端)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关于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的培训通知11.27.doc
学员操作手册(电脑端).docx
学员操作手册(手机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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