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常州市优秀心理委员”、“常州市优秀心理协会会员”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1-03-09 14:36:31  发布人:8000000799  浏览量:1163

各二级学院

贯彻《关于组织2020常州市优秀心理委员常州市优秀心理协会会员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总结和推广展示各二级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工作经验,促进我校先进工作经验的交流和借鉴,推动心理委员及相关活动的进一步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2020-2021年之间在任的班级心理委员。

2.2020-2021年在册的校心理协会会员。

二、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 “常州市优秀心理委员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通过所在学校校级心理委员培训资格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常州市优秀心理协会会员”需在校心理协会满一年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5作过程中表现出热情、积极、乐观态度抗挫折能力较强,乐于助人、乐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

6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自己有充分认识,能及时发现、分析并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

7认真落实学布置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应工作,及时鼓励需要心理帮助的同学到心理中心面谈咨询。积极发现有重大心理变故和行为异常的同学处理得当,有效维护校园环境稳定。

三、推荐程序

1优秀心理委员推荐人数按照学院2018、2019级心理委员总人数的10%进行推荐

2.优秀心理协会会员推荐人数:校心协及各学院心协推荐1人。

3.评审后,我校推荐优秀心理委员4人、优秀心理协会会员1人,参加常州市心理学会大学生专业委员会常州市优秀心理委员常州市优秀心理协会会员的评选。

具体要求:

截止时间:2021315日下午1630。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推荐表格、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500字)和生活照1张于心理中心孙俊丽OA。

 

 

附件一:常州市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

附件二:常州市优秀心理协会会员评选推荐表

 

 

 

 学工部

                                  20213月9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常州市优秀心理委员”、“常州市优秀心理协会会员”评选的通知(校级通知).docx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