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校心级优秀干事评选通知
日期:2022-02-20 10:37:24 发布人:8000000799 浏览量:407
各校心协成员:
为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选拔优秀的心协成员,树立典型,传播榜样精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特开展2021-2022-1学期校心协优秀干事评选工作。
一、 评选原则:
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公开、公正、民主的精神,评选出在校心协的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干事。
二、参评对象:校心协各职能部门学生干事
三、评选要求:
1.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
(2) 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 自觉参加协会及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观念;
(4) 担任校心协干事职务,任期半年以上。
2.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本学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无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2) 听从组织安排,服从部门管理。
(3) 能够主动承担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
(4) 在部门年度考核中成绩靠前。
四、评优工作安排:
(一)评选名额:按各部门人数的10%进行推荐
序号 |
部门 |
名额 |
1 |
办公室 |
1 |
2 |
活动部 |
1 |
3 |
馨心部 |
2 |
4 |
宣传部 |
2 |
5 |
微信部 |
2 |
6 |
合计 |
8 |
(二)评选流程
心协成员自主对照评选要求,填写《申请表》,2月24日之前提交至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按照部门比例进行推荐,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总并上交至心协会长,截止时间为2月24日(周五)晚8:00,逾期将不予受理。
。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将在心理中心专题网站进行三天的公示。
(三)评选注意事项
请校心协各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评优工作,号召同学们积极向优秀学生干事学习,树立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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