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1年“常州市高校优秀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日期:2022-03-02 09:19:54 发布人:8000000799 浏览量:97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高等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开展优秀心理辅导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有自己的个人思考,愿意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投入时间和精力。
3.积极主动开展心理相关科研,申报各项课题,发表相关论文。
4.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业务能力较强。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报送“常州市高校优秀心理辅导员”2名。
三、评选办法
1.个人自主申报: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附件一)。
2.二级学院推荐:由申请人员所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
四、注意事项
请在2022年3月14日下午16:30前,提交电子申请表格至孙俊丽oa,纸质表交至大活305。
附件:“常州市高校优秀心理辅导员”申请表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3月2日
3 关于评选推荐2021年“常州市高校优秀心理辅导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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