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1年“常州市高校优秀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日期:2022-03-02 09:19:54  发布人:8000000799  浏览量:97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高等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优秀心理辅导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有自己的个人思考,愿意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投入时间和精力。

3.积极主动开展心理相关科研,申报各项课题,发表相关论文。

4.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业务能力较强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报送常州市高校优秀心理辅导员2名。

三、评选办法

1.个人自主申报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附件一)。

2.二级学院推荐由申请人员所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

 

四、注意事项

请在2022314日下午16:30前提交电子申请表格至孙俊丽oa,纸质表交至大活305

 

附件“常州市高校优秀心理辅导员”申请表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32

3 关于评选推荐2021年“常州市高校优秀心理辅导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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