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4-03-05 16:00:53 发布人:8000000758 浏览量:1024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更加有效的心理育人模式,凝练我校心理育人特色,推广我校心理育人成效,经研究,特开展2024年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周期:12个月
项目类别与形式(包括不局限)
序号 | 类别 | 形式 |
1 | 知识科普类 | 知识竞赛、科普手册、科普视频 |
2 | 自我成长类 | 演讲展示、情景剧、微电影 |
3 | 危机干预类 | 个体案例、专题培训、模拟演练 |
4 | 团体辅导类 | 主题班会、团体辅导、手语操 |
5 | 实践基地类 | 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 |
6 | 综合类 | 包含2项及以上类别 |
申报要求
3月27日前申报人将申报书(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心理中心孙俊丽OA平台,纸质稿一式三份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1。
项目要求
在建设周期内,组织中期过程考核和终期考核评估。过程考核结果分为“进度正常”“进度缓慢”“暂停整改”“取消建设”。终期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项目成果要区别日常心理工作,围绕当前心育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破解对策,为学校提供决策咨询,提升成员的反思和创新能力,形成研究成果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量化的成果。
项目要主动承担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和指导任务,注重向校内外发挥辐射引领作用,通过观摩会、现场会、论坛、专题讲座、微信平台、微视频等形式,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优秀工作经验,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
本项目将依据立项及考核结果分批次提供经费支持,工作经费超出资助经费部分,由各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配套支持。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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