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厅《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崇尚身心健康、投身火热实践的校园氛围,发挥广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阳光之星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
二、参与对象
2022级、2023级全体学生
三、日程安排
1.宣传报名阶段(9月25日-10月14日)
各二级学院可以结合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阳光之星”宣传报名工作,各班通过自荐和推荐的形式自主申报。
2.二级学院选拔阶段(10月14日-10月31日)
各二级学院对报名的阳光之星进行评选,选树一批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阳光积极又乐于奉献的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请重点考虑优秀的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并开展一场事迹宣讲会,按照报送名额要求报送一批阳光之星参加校级评选。
3.校级选拔阶段(11月1日-12月5日)
心理中心组织评委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阳光之星进行评审,并公布校级阳光之星名单,并在微信、网站、宣传栏等相关平台进行事迹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提高认识,指导班主任认真规范地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班级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地组织院级选拔,要让选树的过程成为大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相互鼓励的活动载体。
2.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日前报送院级阳光之星参加校级评选,报送名额见下表,同时提交一份推荐表和1分钟事迹宣传短视频,打包后以XX学院+阳光之星事迹材料为名发送至中心孙俊丽老师OA。
序 号 | 单 位 | 报送名额 |
1 | 化工学院 | 6 |
2 | 智造学院 | 6 |
3 | 建工学院 | 6 |
4 | 检测学院 | 4 |
5 | 经管学院 | 4 |
6 | 设计学院 | 4 |
7 | 体育学院 | 2 |
8 | 总计 | 32 |
五、注意事项
1.在选树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班级、院级各类宣传渠道进行活动和阳光之星的事迹宣传,并分享至心理工作微信群。
2.请按照报送的时间节点、名额要求和材料清单及时准确报送阳光之星的相关材料。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9月25日